太湖远大(92011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太湖远大太湖远大(BJ:920118)2025-08-27 11:53

制度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 任职规定 - 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8] 聘任解聘 - 聘任和解聘需按规定时间公告并报备[8][11] 生效施行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