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远大(92011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修订 - 2025年8月25日董事会通过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2]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0] 委员会构成与会议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7] - 每年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工作内容与流程 - 下设工作组提供资料、筹备会议并执行决议[7] - 就董事和高管薪酬等事项向董事会提建议[9] - 考评先述职自评,再绩效评价,报董事会审议[18] 薪酬方案审批 - 董事薪酬计划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10] 档案保存 - 会议记录、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十年[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