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旺能环境旺能环境(SZ:002034)2025-08-27 11:5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境内上市公司兼任最多不超过3家[8]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8] - 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1/3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13]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4]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24]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9]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独立董事补选 - 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8] 独立董事监督与罢免 - 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质疑或罢免提议[1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4]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29] - 保障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9] - 不迟于规定期限发通知并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9]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31]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31] 独立董事汇报与沟通 - 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向其汇报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并安排实地考察[33] - 年审会计师进场前,财务负责人汇报财务和经营成果并提交审计材料[33] - 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召开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安排与年审会计师见面沟通[33] 其他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7]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