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 - 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决策管理, 促进公司生产经营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依照《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公司的下列决策适用本规定: 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2025 年 8 月修订)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交易的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1、收购、出售、置换资产行为; 8、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 9、赠与或受赠资产; 10、债权或债务重组; 11、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2、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3、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4、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 5、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6、关联交易; 7、租入或租出资产; 12、签订许可协议; 13、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14、其他交易。 上述购买、出售的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 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 内。 第三条 决策权限: 1、公司有第二条第(1)项,如购买、出售、置换入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总资产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