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 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 信息,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证券交易所,经证券交易所审核后,通过指定的媒体, 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按规定程序送达监管机构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 再融资、重大交易等有关各方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