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002034)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2025年8月制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制度第十七条规定的自然人、法 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 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委托他人代行上述行为,视作本人所为。凡开设股票账户 的,要严格管理自己的股票账户,不得将股票账户转交或借予他人炒作买卖公司的股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