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森美(002818)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8月)
富森美富森美(SZ:002818)2025-08-27 11:51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责任与规范 - 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4] - 不得滥用控制地位或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4] - 对公司违法行为负责时应将股权及其他资产用于赔偿中小投资者[5] - 承诺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不转让股份,转让资金用于清偿的除外[5] - 不得通过非规定股东权利方式影响公司人员独立[6] - 及其关联人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财务独立[7] - 及其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8] - 应维护公司业务独立,避免同业竞争[9] 关联交易与股份交易规范 - 与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原则并签书面协议[10] - 不得要求公司无偿或以明显不公平条件提供商品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11] - 买卖公司股份应遵守规定,不得利用他人账户或提供资金买卖[11] - 转让公司控制权前应合理调查拟受让人情况,确保交易公允[11] 信息披露规范 - 契约型基金等成为控股股东或实控人应穿透披露至最终投资者[13] - 应建立包含重大信息范围等内容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13] - 对未公开重大信息应保密,泄漏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告[13] - 应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等[17] - 出现所持股份涉特定事项等情形应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7] - 媒体出现相关报道或传闻可能影响股价时,应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8] - 筹划阶段重大事项出现难以保密等情形应立即通知公司并披露[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