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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川股份(00245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百川股份百川股份(SZ:002455)2025-08-27 11:51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 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 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也应遵守本制度并履行相关询问和报 告义务。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