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002455)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 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1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