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川股份(002455) -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江苏百川高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 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百川高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应当及时登记和报送内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 案的日常办事机构。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 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