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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高骨科(688161)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威高骨科威高骨科(SH:688161)2025-08-27 11:49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9]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9]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0] 独立董事补选 - 不符合规定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1]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出席,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职务[14]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9]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8] - 提名委员会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董事、高管考核标准并提建议[18] - 未设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时,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提建议[19] 事项审议规定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17] 公司对独立董事保障 - 保障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5] - 董事会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提前三日[25]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行使职权时相关人员应配合,阻碍可向监管报告[26]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7]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26] - 给予与职责相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2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9]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非董高人员的股东[29] 细则生效 - 本细则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