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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00283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弘亚数控弘亚数控(SZ:002833)2025-08-27 11:50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审查并形成意见[6] - 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7] 会议相关规定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紧急可随时召开[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等,临时可通讯表决[12] 任期与生效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及修改[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