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亚数控(00283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独立董事构成 - 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任期规定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会议召集 - 过半数推举召集人,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4] 会议决策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6] - 行使特别职权需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6] 会议规则 - 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8] - 过半数出席可举行,非独立董事无表决权[9] - 决定需全体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9] 记录与生效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结果报董事会[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