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3] - 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3]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3]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终结后6个月内召开[11] - 临时股东会在情形发生后2个月内召开[11]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后10日内反馈[15][17]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应在决议后5日内发出通知[15][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20]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股东会补充通知[20]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22] 股东会相关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25] 股东会决议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38] 股东表决权与投票权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39]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39] - 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9] 投票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40] 股东会计票监票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前,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43] 方案实施与记录保存 - 公司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提案的具体方案[44]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45] 股东权益 - 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50]
晨光股份(603899) - 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