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9] - 独立董事候选人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2] - 过往任职有不良出席记录提名人应披露情况[15] - 近三十六个月违法受罚人员不得担任候选人[11] - 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应符合相关条件之一[11] - 同一公司连续任职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6] 独立董事选举流程 - 公司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4] - 发布选举通知时披露相关声明等并报北交所审查[16] - 北交所5个交易日内审查,无异议可选举[17] - 股东会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董事声明及承诺书》[17] 独立董事职务变动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有异议也需披露[18] - 因特定情形致人数不符应60日内补选[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30日内提请解除职务[22] 独立董事工作要求 - 专门会议部分事项需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4]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4]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26] - 发现问题应尽职调查并报告,必要时聘请中介[29] - 遇不当免职等情形应报告[27] - 任职期间应参加后续培训[28]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证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30] - 及时发会议通知,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保存资料至少十年[30] - 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确保信息畅通[31] - 行使职权时有关人员应配合,费用公司承担[31]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1] 主要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34]
奔朗新材(836807)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