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836807)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累积投票制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5年8月25日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3] 适用情形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采用[6] 提名规则 - 董事会、持股3%以上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8]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8] 投票规则 - 股东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事人数[10] - 多轮选举时重新计算累积表决票数[10]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分别计算且只能投相应候选人[10] 当选规则 - 当选董事得票数需超出席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二分之一[12] - 当选人数不足有不同后续处理方式[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