奔朗新材(836807) - 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制度通过情况 - 制度于2025年8月25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 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人数应过半数[7]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每届不超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补选规定 - 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8] 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等多项职责[11] - 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形成意见[11] 建议与材料提供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一至两个月,向董事会提建议和材料[15] 会议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6] - 会议召开前3日通知相关人员[16]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7]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公司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8] 决议规则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投同意票[19] 会议相关其他规定 - 委员与讨论事项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申请回避表决[20]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多种方式召开[19] - 采取集中审议、依次表决规则[20]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可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21] 档案与记录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21]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项内容[21] 生效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3]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