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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拓股份(60321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晋拓科技晋拓科技(SH:603211)2025-08-27 10:47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4] 董事会权限 - 审议交易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标准之一事项(财务资助、提供担保除外)[8] - 审议批准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关联交易[9] 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2] - 董事长10日内召集和主持临时会议[15] 会议通知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通知[15] - 通知邮件交付邮局第5个工作日视为送达[18]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提前3日发出,不足需顺延或获认可[20] 会议举行与表决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1] - 一名董事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不委托已接受两名委托董事[23] - 决议一般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7] - 关联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28] 提案处理 - 提案未通过,条件未变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问题可暂缓表决[29] 会议记录与档案 - 秘书通知董事表决结果[26] - 记录记载表决方式和结果,与会董事签名[32][33] - 秘书保存会议档案,期限10年[35][36] 规则相关 - 规则为章程附件,释义同章程[36] - “以上”含本数,“过”“超过”不含本数[36] - 未尽事宜依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36] - 与规定不一致按规定执行修订,报股东会批准[36] -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6] - 生效后原规则废止[36]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