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伟思医疗伟思医疗(SH:688580)2025-08-27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0年7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17,086,667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95,771,288元[9] - 发起人股东14名,2015年7月31日以净资产出资折合5000万股[15] - 王志愚持股26,961,547股,比例53.92%[16] - 胡平持股11,227,132股,比例22.45%[16] - 已发行股份95,771,288股,均为普通股[17]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资助,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18]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24]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42]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61]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0] - 交易涉及资产等达到一定比例需董事会审议批准[82][83] 利润分配与股东回报 - 分配税后利润提取10%列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5] - 每年度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10%[109] - 上市后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三年年均可供分配利润30%[109] 重大支出与分红比例 - 未来十二个月投资等支出达净资产30%且超5000万元或总资产20%属重大支出[109][110]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有重大支出,最低40%[110] 其他规定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解聘或不续聘提前15日通知[119][12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