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思医疗(688580) - 南京伟思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伟思医疗伟思医疗(SH:688580)2025-08-27 10:46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同意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收到请求5日内发通知[8]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9] 提案与通知规则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4] 会议相关变更规则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1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股东并说明原因[15] - 股东会现场会议地点变更需在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8] 投票与决议规则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7]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1] - 股东会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4] 其他规则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 公司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7] - 控股股东等不得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撤销违规决议[37] - 相关方对股东会事项有争议应及时诉讼[37] - 法院判决后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7] - “以上”“内”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9] - 规则未尽事宜以法律法规和章程为准[39]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39]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