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688020) - 防范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资金管理 - 制度适用于大股东及关联方与公司及子公司间的资金管理[2] - 资金占用包括经营性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3] - 公司不得将资金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3] - 公司不得向大股东及关联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4] 监督检查 - 财务部应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并报告[9] - 内部审计部门应审计监督非经营性占用及制度执行情况[9] 应对措施 - 大股东侵占资产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可冻结其股份[10] - 过半数独立董事提议并经董事会批准可冻结大股东股份[11]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可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11] 违规责任 - 大股东等违反制度应承担赔偿及相关责任[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