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1]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在2个月内召开[11]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8] - 审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9]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9] - 一年内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 股东会授权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6] 临时股东会触发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12]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12] 股东召集权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条件下有权提议或自行召集主持临时股东会[20] - 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在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0]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24] - 有提名权股东提董事候选人临时提案,最迟应在股东会召开10日以前书面提出[47]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24][25] 投票相关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2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0] - 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2]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44] 主持相关 - 股东会由董事长等不同主体主持,不同情况有不同主持规则[35] 会议报告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作过去一年工作报告,独立董事作述职报告[31] 会议记录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7] 董事选举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由董事会或持有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47]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47] - 当选董事最低得票数须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半数[48] 关联交易 - 关联股东不参与关联交易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45] 其他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应延期或取消,延期或取消需提前公告说明[29]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表决前推举计票和监票人员[49]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作特别提示[51][53][54] - 股东会通过董事选举提案,新任董事决议后就任;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会后2个月内实施[52] - 公司特定情形下及时召开股东会修改规则,规则由董事会拟定,股东会审议批准生效[54][60]
方邦股份(688020)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