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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煤股份(601666) - 平煤股份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平煤股份平煤股份(SH:601666)2025-08-27 10: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06年10月24日首次发行37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8] - 公司注册资本为231521.5955万元,股份总数为231521.5955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1][22]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 特定情形收购股份,部分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6]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29] 股东会相关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6] - 股东会审议公司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4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76]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15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董事1名,独立董事5名[9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0] 党委相关 - 公司设立党委和纪委,党委是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组成部分,党委会每届任期按上级规定执行[83] - 公司党委发挥领导作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须经党委前置研究[83][8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29] - 公司现金分红目标为固定股利支付率,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母公司年均可供分配利润的30%[131]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四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28]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审计费用也由股东会决定[139][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