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仙谷(60389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 过去12个月内存在关联情形的法人或自然人视同公司关联人[11]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上需履行相应程序并披露[22]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履行程序并披露[22]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披露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2] 其他关联交易规定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应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2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特定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25] - 董事会会议相关规定及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情形[27] - 与部分关联自然人按同等条件交易可免于审议披露[31] 信息披露时间 - 拟发生应披露关联交易,董事会秘书应在两日内履行披露义务[32] - “及时”指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34] 制度相关 - “子公司”指公司可实际控制的公司[34] - “以上”“超出”含本数,“低于”不含本数[3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制度由股东会通过,自通过日起实施,修改亦同[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