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捷电气(603416) -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董事会秘书聘任解聘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5][10] - 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上交所无异议可聘任[10] - 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1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14] - 解聘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13] 董事会秘书权利义务 - 负责公司信息公布及披露事务管理[16] - 负责组织和协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6] - 负责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记录[16] - 对公司负有诚信、勤勉、忠实义务,不得谋私利[21] 相关人员责任 - 董事、高管报告重大事件时应通报董事会秘书[19] - 董事长应保障其知情权并要求及时披露信息[19] - 违规所得收入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22] - 执行职务违规致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22] 工作制度 - 工作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24] - 经董事会表决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5] - 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