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邦股份(688020) - 关于取消监事会、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废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方邦股份方邦股份(SH:688020)2025-08-27 09:50

股本变更 - 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7月11日公司完成股份登记总数为225,344股[2] - 公司总股本由80,666,656股变更为80,892,000股,注册资本由80,666,656元变更为80,892,000元[2] 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表述统一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表述为人民币8,089.2万元[3][4][9]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股东可按股份份额获股利等利益分配,有权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规定,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12][1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诉讼,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3]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书面报告公司[14] 股东会与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和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出现特定情形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会议[16][17]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18][1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董事,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7] - 董事会可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等方案,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多项交易事项[28] 交易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多种情况需董事会审议披露[2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需董事会审议披露,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32]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0%,不同发展阶段和资金支出安排有不同现金分红比例要求[43][44] 其他事项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45][4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10天或20天通知,合并、分立、减资均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