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600497) - 驰宏锌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管理办法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SH:600497)2025-08-27 09:37

股份交易限制 - 董事和高管6个月内违规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5][6] - 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等情形股份不得转让[7]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不得买卖股票[9]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17] 信息申报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1] - 现任董事和高管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2] 交易通知与披露 - 买卖股票前30日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2]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转让股份,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完成,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5] - 股份变动自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披露[15]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按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6] 董事会审议 - 董事会审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参加专门会议,按多数人意见作处理决定[23] 违规处罚 - 违规买卖股票,中国证监会依《证券法》处罚,上交所视情节处分[20] - 问责追究方式包括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21] - 发现违规启动问责程序包括调查取证、立案等[23] - 涉嫌违规交易董高,公司向上交所和中登上海分公司报告[24] - 违反规定董高,公司可内部处罚,受通报批评以上处分可要求引咎辞职[24] 办法实施 -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