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宏锌锗(600497) - 驰宏锌锗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实施细则
驰宏锌锗驰宏锌锗(SH:600497)2025-08-27 09:37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组成 - 由5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4] - 委员须有会计专业人士,具备三类资格之一且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4][5] - 主任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委员担任[5] 职责权限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有14项主要职责权限[8][9] - 第(一)项至第(四)项职责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0] 监督工作 - 审阅财务报告关注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等[10][11] - 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评估独立性和专业性等[11] - 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制度建立和实施等[11] - 监督内部控制对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等[1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 监督董高履职合法合规性,可提罢免建议[14] 其他规定 - 内部控制存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及时报告披露[14] - 对董事会负责,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为决策提供资料[16]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提前3天通知[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表决方式为投票,可通讯表决[19] - 会议有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0] - 异常情况需披露相关信息及法律意见书[20]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日起施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