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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邦股份(688020)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方邦股份方邦股份(SH:688020)2025-08-27 09:37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聘,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广州方邦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 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 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全体委员在委员范围内过半数选举,并报请董事 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