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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发动力(600893) -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航发动力航发动力(SH:600893)2025-08-27 09:37

第二章 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等制度文件的规定。独立董事除符合董事任职条件外,还应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 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及决策程序, 提高董事会运作和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航发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股东会的执行机构及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对股东会和全体股东负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应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 实、勤勉、诚信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第五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 3 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 6 年。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