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日股份(600894)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稿)
董事会组成 - 董事会由5至1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可设副董事长1至2人,可有职工代表1名[4]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5] 董事任期 - 董事长、副董事长任期3年,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可连任[4] - 非职工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5] 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11]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11]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12]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或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审议[12] 会议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6][17] - 四种情形应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提前72小时通知[17][18] - 定期会议变更提前三日书面通知,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20][23]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1] - 董事会以现场召开为原则,除全体一致同意外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23][2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提案须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需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26] 其他 - 董事辞任公司2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5]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33] - 2024年4月29日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新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