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权限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权限的对外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达到则由董事会、股东会审批[9] - 六种情况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董事会审核批准[9] - 六种情况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董事会应提交股东会审批[10] - 证券及衍生品对外投资等须董事会审核批准,达特定标准须股东会审议通过[12] 决策授权与建议 - 董事会可授权董事长行使对外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1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对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并提供建议[14] 归口管理 - 投资发展部是股权、证券、期货类投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16] - 财务部是理财、贷款类投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16] 审计与建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必要时可对项目事前效益及对外投资审计[17] - 股东、董事等可对对外投资项目提书面建议[18] 预算与报告 - 对外投资预算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18] - 对外投资项目需准备尽职调查报告等多种审批材料[19] - 重大投资项目原则上委托专业中介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20] - 股权类投资项目由多部门协作完成相关报告工作[21] 决策流程 - 重大对外投资决策需经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21][23] - 预计对外投资总额超过审核额度10%以上需再决策[25] - 对外投资项目比原计划滞后2年以上实施需重新履行相关程序[26] 总结与评价 - 公司应编制上一年度对外投资总结分析报告[28] - 公司应挑选代表性项目开展后评价并形成专项报告[29] 境外投资 - 境外对外投资须遵守两国法规并建立科学管理模式[33][44] - 公司及子企业要审慎稳妥开展境外对外投资,强化风险防范[34] 投资限制与风险 - 严禁对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公司增加对外投资或划转股权(内部重组有需要除外)[37] - 严禁与资信不佳等情况的公司合作对外投资[37] - 涉及特定对外投资情况应特别关注尽职调查等工作[37] - 出现重大不利情况应及时启动中止、终止或退出机制[37] 责任与披露 - 公司及子企业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对外投资管理职责造成后果将被追责[39] - 公司对外投资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3] - 公司相关部门和子企业应及时报告对外投资情况并配合信息披露[43]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024年8月19日原制度废止[45]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5]
广日股份(600894) - 广州广日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