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天目药业天目药业(SH:600671)2025-08-27 09:2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89年3月17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178万元[6]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5040万股,面额股每股金额为1元[15]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1,778,885股,均为普通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19]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1]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等[2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等起诉[3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8][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53]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1] 董事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3名[8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0]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1] 利润分配 - 公司交纳所得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百分之十[117] - 公司当年现金分红比例不少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1] -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两次分红间隔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122][123] 其他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1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聘用、解聘由股东会决定[131] - 公司指定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监管规定的媒体为信息披露媒体[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