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大股东等为信息披露义务人[4][34]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15]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15]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15]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15] 报告内容及审核 - 年度、中期报告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16][18]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18] - 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报告真实性等视为未审议通过[18]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需审计,半年度特定情形需审计,季度一般无须审计[21][22]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财务信息事前审核,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43] 重大事件披露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及时进行业绩预告[23] - 重大事件发生且投资者未知时立即披露临时报告[25] - 重大事件包括多种情况,如股东5%以上股份被质押[27] - 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重大事项披露义务[28] - 重大事项筹划阶段难保密时披露筹划情况和既有事实[29] - 公司收购等导致重大变化依法披露权益变动情况[30] 其他规定 - 各部门、子公司负责人变更联络人2个工作日内通报董事会秘书[41]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档案保存不少于10年[48] - 信息披露培训情况报证券监管机构备案[59] - 董高监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负主要责任[52]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受批评等处分及赔偿要求[53] - 违反制度人员受行政及经济处分[53] - 信息披露违规被谴责,董事会检查处理责任人[53] - 公司保留追究擅自披露信息顾问等责任的权利[54] - 信息披露相关书面查询档案保管10年[56] - “及时”指自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2个交易日内[5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60]
天目药业(600671)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