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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林股份(603661) -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制定)
恒林股份恒林股份(SH:603661)2025-08-27 09:22

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8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三)审议选聘文件,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监督选聘过程; (四)提出拟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建议,提交公司决策机构决定; (五)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 第一条 为规范恒林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升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审计委员会负责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并监督其审计工作开展 情况。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切实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政策、流程及相关内 部控制制度; (二)提议启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