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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锅股份(30106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海锅股份海锅股份(SZ:301063)2025-08-27 09:17

股东会审议事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审议[7] - 关联交易金额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审议[8]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审议[10]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审议[1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应提交审议[55]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均需提交审议[56]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应5日内发通知,未发则股东可90日后自行召集[21] - 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计算不包括会议当日[25][26]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9] 股东会主持与报告 - 董事长主持股东会,不能履职时,过半数董事推举一名董事主持;审计委员会召集的由其召集人主持,不能履职时过半数成员推举一人主持;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36][3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报告过去一年工作,独立董事应述职[37] 股东会决议相关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6][47]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0]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需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3] - 股东会对董事会普通决议授权需出席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69] 其他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8] - 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人数及股份总数前,会议登记终止[3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52]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52] - 董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名[58] - 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实行累积投票制[59]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63] - 股东会表决需推举两名股东代表计票和监票,关联股东不得参与[61]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网络或其他方式[62] - 因特殊原因致股东会中止或无法决议,应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和报告[64] - 股东会决议应列明出席人数、股份总数及占比等内容[65] - 提案未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需特别提示[6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6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撤销程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决议[67]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7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