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30106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8月修订)
选聘流程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4] - 改聘需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6] - 审计委员会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讨论聘请议案[9] - 应采用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聘方式[11]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14]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2]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含)应说明情况[13]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6] 资料保存 - 选聘等文件和决策资料保存至少10年[16] 改聘情况 - 三种情况公司应改聘[17] - 三种情形审计委员会履职调查并提议委任其他所[18]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8] 改聘流程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提案约见前后任并发表意见[18] - 改聘公告详细披露解聘原因[19] 其他职责 - 事务所主动终止审计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报董事会[19] - 审计委员会督促事务所核查验证财务报告[21] - 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21] - 情节严重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特定行为事务所[22] - 公司每年披露履职评估和监督职责报告[22]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同,董事会解释[2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