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锅股份(30106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8] 提名委员会职权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10]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8] 提名委员会运作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管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 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免[15] - 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16] - 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19] - 所作决议内容或程序违法违规,决议无效或利害关系人可60日内申请撤销[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