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605018) - 长华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长华集团长华集团(SH:605018)2025-08-27 09:17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股东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诉讼[8] 外部审计机构管理 - 聘请或更换需审计委员会提建议,董事会审议[1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核查验证财务会计报告[11] - 审阅财务会计报告,关注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12] - 督导内部审计至少每半年检查特定事项[12] - 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评估意见并报董事会[13] - 督促相关部门整改财报问题并监督落实[13] - 定期会议前制作工作报告上报董事会[18] 内部审计部门 - 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11] 财报披露 - 披露财报问题,应说明问题、后果及措施[13] 审计委员会会议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可开临时会议[20] - 定期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可豁免通知期[2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2] 资料保存 - 会议记录及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22] 其他披露 - 披露年报时,应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9]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应出具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17] 专业服务 - 审计委员会有权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6] 评价核实 - 会计师事务所应核实评价公司内控评价报告[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