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华集团(605018) - 长华集团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 - 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 根据内部审计部门报告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内部审计部门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每年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4] - 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8]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重要交易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6][17][19] - 审查和评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0] 制度规定 - 经常性审计一般为季度、年度审计,专项审计按需进行[11] -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应包含董事会声明等内容[22]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