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亚圣象(00091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正常提前十日通知,临时提前五日通知[4]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十日内开临时会[5] 董事会会议决议 - 过半数董事出席会议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关联董事回避,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决议经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1] - 无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2] 董事会会议其他规定 - 表决一人一票,方式为记名投票或举手表决[13] - 会议记录应保存,签到簿等文字资料保管不少于十年[14][16] - 会后秘书向监管部门上报决议等材料[16] 董事会授权 - 闭会期间董事长对部分交易可行使决策权[17] 交易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相应指标的10%[17] - 同一类别交易(除委托理财外)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18] 规则生效 - 规则经董事会和股东会通过后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