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新材(60357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三星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避免内幕交易,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内幕信息管理工 作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组织实施人,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 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 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音像及 光盘等涉及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的资料,须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