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600163) - 中闽能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4] - 董事、董事长和副董事长任期3年,均可连选连任[5,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 八种情形下应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提前二日书面通知[11] 会议通知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之前三日发出,临时会议需全体与会董事认可[13]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董事委托 - 董事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需遵循多项原则[14] 会议召开方式 - 董事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等方式[14]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5] 表决方式 - 董事会会议表决一人一票,以举手表决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17] 决议通过条件 - 一般提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签署同意[17]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且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议案重审限制 - 议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变时,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议案[18] 会议延期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8] 会议记录 - 董事会会议可视需要全程录音,秘书安排人员做好记录,与会董事签字确认[18,19] 决议公告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则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9] 资料保存 - 董事会会议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