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600163) - 中闽能源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定 - 公司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沟通[2]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4][5] - 通过官网、股东会等多渠道开展管理工作[5] 信息接收与处理 - 设立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并专人负责[8] - 官网开设专栏收集和答复诉求[6] - 接受调研时妥善接待并履行披露义务[7] - 建立事后核实程序处理信息泄露问题[8][9] 会议相关安排 - 充分考虑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10]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0][12] 信息发布与回复 - 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活动记录[12] - 指派专人及时查看并回复咨询、投诉和建议[13] 责任与分工 - 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14] - 证券法务部负责执行制度[15] 其他规定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6] - 其他部门和子公司协助实施工作[16] - 开展系统性培训[16] - 工作人员应具备良好素质和技能[16] - 建立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17] - 制度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19] - 制度解释权归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施行[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