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鑫国际资源(03858) - 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Jiaxin International Resources Investment Limited佳鑫国际资源投资有限公司」[11] - 办事处设于董事不时指定的香港有关地点[13] - 公司成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0,000股普通股[126] - 创始人股东刘力强认购10,000股普通股,认购股本总额为10,000.00港元,公司初始缴足股本为10,000.00港元[127] 股份相关 - 公司可发行附有相关特权或限制的股份,经特别决议案批准可发行可赎回优先股[17] - 经股东批准,董事可发行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及授出购股权[17] - 不同类别股份权利更改需经持有该类别股份总表决权至少75%的股份持有人书面同意或类别股份持有人另行召开的股东大会上通过特别决议案批准[18] - 股东转让缴足股款股份的权利不受限制(联交所许可除外)[32] - 公司可分拆股份为多类别股份并附加权利,发行无表决权股份称谓中须加“无表决权”,具不同表决权股份(具最优先投票权除外)称谓须加“有限制投票权”或“有限投票权”[38] 股息相关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向股东派付股息,股息不得超过董事建议数量,且需从利润或可分配储备中支付[87] - 股息按支付股息期间支付的股份金额按比例分配和支付,提前支付的股份金额不算已支付[87] - 董事会可留存有留置权股份的股息,也可从应付股息中扣除股东拖欠公司的款项[87] - 董事可决定支付中期股息,可按不同类别股份支付[92] 会议相关 - 公司每年须举行一次股东周年大会,应于财政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召开,召开地点由董事决定[43] -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须最少发出21日(或上市规则规定的更长期)书面通知,召开其他股东大会最少须发出14日(或上市规则规定的更长期)书面通知[43] - 股东大会法定人数为两名有权在大会上投票的人士,每名人士均为股东或股东的受委代表或公司的正式授权代表[4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77] - 两名董事构成董事会会议法定人数,替任董事仅算一名[77] 董事相关 - 公司董事人数无上限,但不得少于2名[58] - 董事有权收取股东大会确定的服务酬金,酬金按董事会协定比例分配,无协定时间平均分配,任职期间短的按比例支付[58] - 董事会有权向特别委员会成员支付报酬并列为经常性开支[81] - 董事须安排记录高级职员委任、会议出席人员、会议决议及议程[81] - 董事负责公司印章保管,印章使用需授权并按规定限制执行[80] 其他 - 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组织章程细则于2025年8月15日特别决议案采纳,自招股章程等送呈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之日起生效[1][4] - 香港法例第622H章《公司(章程细则范本)公告》附表一章程细则范本所载规例不适用于公司[5] - 股东责任限于其所持股份中任何不时未缴的股款[15] - 公司可按条例规定购买或以其他方式收购自身股份,或向购买或收购公司股份的人士提供财务资助[40] - 公司可通过普通决议案暂停或放宽章程细则规定[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