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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同科技(00283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裕同科技裕同科技(SZ:002831)2025-08-26 14:16

重大差错认定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涉及资产等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6][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影响盈亏性质或被责令改正属认定范围[7]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以上担保等或10%以上其他或有事项[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涉及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上重大诉讼等交易[11] - 业绩预告存在重大差异指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以上[12] -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指与定期报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12]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遵循客观公正等原则,结果纳入绩效考核[5] - 出现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3]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7] 处理流程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重新审计并披露[7]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审计部收集资料调查,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8] - 董事会对责任认定及处罚决议以临时公告形式披露[17] 其他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19]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