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过半数委员须为独立董事[6] - 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 -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10]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0]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3] - 每会计年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19] - 召集人或二名以上委员联名可要求召开临时会议[20] - 定期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5日发出通知,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前3日发出通知[22]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若2日内未接到书面异议,视为被通知人已收到会议通知[24]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三分之二)出席方可举行会议[26] - 一名委员在一次委员会会议上不得接受超过二名委员的委托代为出席会议[27] - 所作决议需经全体委员(包括未出席会议的委员)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31]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委员有权对公司上一会计年度及上半年度财务活动和收支状况进行内部审计[48] - 在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部门工作时有多项职责[49] - 每季度至少听取一次内部审计部门报告,每年至少审阅一次内部审计报告[5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检查[51] - 根据内部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5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和决议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39][42] - 委员个人或其直系亲属等与议题有利害关系时应披露并回避表决[45] - 有利害关系委员回避后审计委员会不足法定人数时,由全体委员就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46] - 委员对未公开的公司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7] - 议事规则中“以上”“以下”包含本数[55] - 议事规则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执行[55] - 议事规则与《公司章程》规定矛盾时以《公司章程》为准[56] - 议事规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57]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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