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部分无需提交[1][2]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修订,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监督检查,可派出人员参与运营决策[48] - 信息披露制度适用人员新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股东[5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修订,内部报告义务人、审议主体等多处变更[56][57] 股份相关 - 公司收购特定情形股份,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即可[5] -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6]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等多项限制[6] 股东权益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凭证[7]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形可诉讼[8]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9]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11]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1]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十日通知[23][2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9] - 不同阶段现金分配利润有不同占比要求[30][31] - 公司一般按年度分配利润,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30][31] 其他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需在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4]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后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29]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董事会不得提前委任[33]
诚益通(30043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