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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恒久(002808)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调整公司内部监督机构的公告
恒久科技恒久科技(SZ:002808)2025-08-26 13:44

公司章程修改 - 拟调整内部监督机构,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修订后监事会停止履职[2] - 《公司章程》将“股东大会”改为“股东会”,删除“监事会”“监事”[3]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等期间转让股份有相应限制[6]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请求认定无效或撤销的权利[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相关诉讼权利[8] 股份质押与会议召集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9] - 董事长收到财务总监报告后5日内未反馈,董事会秘书可召集董事会会议[12]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4]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拟与关联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14] 临时股东会 - 多种情形下公司需在规定时间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5]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有相应反馈和通知要求[16] 会议主持与决议 - 不同情况下会议主持人的推举规则[20]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1] - 不同事项由股东会以普通或特别决议通过[21][22] 董事、监事选举 - 选举董事、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分别进行[22] - 非独立董事等候选人的提名规则[23][24] 董事任职资格 - 多种情形下不能担任公司董事[27][28] 公司财务与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39] - 法定公积金转为增加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有比例要求[39] 公司治理结构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38] - 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实施并对外披露[40] 公司合并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的,可不经股东会决议(章程另有规定除外)[41] - 公司合并、分立等时对债权人的通知和公告要求[41][42] 公司解散清算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43] - 清算组有通知债权人、制定清算方案等义务[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