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捷精工(30107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中捷精工中捷精工(SZ:301072)2025-08-26 13:10

战略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8] 人员补充与职权暂停 - 人数低于规定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尽快指定新人选,未达规定前暂停职权[9]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成员,紧急情况经同意可不受限[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1] 成员职务撤销 - 成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4] 会议记录保存 - 保存期公司存续期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则继续保留[19] 保密与利害关系处理 - 成员对会议事项有保密义务[20] - 有利害关系成员应披露并回避表决,经同意可参加[22] - 董事会可撤销不当表决结果并重新表决[22] - 会议不计有利害关系成员人数审议决议[25] 规则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25] - 与国家规定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2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